今年,自治区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提交《关于实行殡葬公益事业社会化和市场化的提案》,呼吁相关行业吸纳部分慈善公益性基金投入,给予公益性墓地特殊优惠政策,将困难群体丧葬费用纳入民政部门社会救助统一预算。
提案介绍,殡葬事业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属于特殊服务行业,更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事业。因此,殡葬事业既不能单纯走市场化道路,也无法完全依靠政府来包揽兜底,完全的市场化,会导致困难群体“死不起”“无处埋”的窘境,而地方政府包揽也不可行。
自治区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建议,在国家负担一定量支出的情况下,相关行业应采取统筹和同社会慈善事业相结合,吸纳一部分慈善公益性基金,提高行业服务能力和水平。给予公益性墓地特殊优惠政策,对于公墓的经营管理,需要从行业性质上将其从私营企业变更为社会公益企业,强化其公益属性,在用水用电、税收、信贷、土地使用等领域给予该墓地特殊优惠政策,以保证行业长效、健康、持续发展。将低保户、有大病亡故者等困难群体家庭统一纳入民政部门社会救助年度财政预算,给予每个家庭一定数量的救助金。(柳 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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